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9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恩云信息”)于 2026
年 7 月 18 日与客户签署了《算力基础计算服务器租赁协议》,中恩云信息向客
户提供算力服务器的到货及交付及租赁、售后服务,含税总金额为 73,140 万元,
达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6.2.2 条第二款“合同金额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 亿元”规
定的标准。
本合同含税总金额为 73,140 万元,合同期限为 60 个月,履行期限较长,收
入将分期确认,对公司各年度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且存在协议可能无法如
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全部无法履行导致收入确认不及预期的风险,具体以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为准。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
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规定,本次客户相关信息、合同
部分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按照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
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且本次签订合同涉及保密相关条款,为
维护双方商业秘密,公司已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本次客户相关信息及
合同的部分信息予以豁免披露。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户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客户 B
乙方: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将按本协议及附件的约定,完成算力服务器的到货及交付及租赁、售后
服务,服务内容、周期、价格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乙方需在本协议签署后到货周期内,向甲方交付全部算力基础计算服务器
(算力量需不低于 11EFLOPS,计算标准:FP4 稠密),设备质量、运输、安装
调试需符合约定。
(1)租赁期限:自本协议项下每台算力服务器完成交付且验收合格或视为
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为租赁起算日,每台算力服务器自租赁起算日起不间断
外续约 1 年,乙方不得拒绝;该 1 年续约期届满后,甲方仍可同等享有优先续约
权利,每次续约周期、租金标准、履约条款由双方届时另行协商确认。
合同一旦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该期限为固定期限,未经乙方同
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否则甲方应承担本协议或已完成交付且验收合格设
备的租赁总价款扣除已支付的租金的余额作为违约金,并应在甲方发出解除通知
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完毕。
(2)服务内容:按本协议约定地点将算力服务器分批交付至指定地点,经
验收后在租赁期限内出租给甲方使用。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以约定为准,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 7×24 小时故障响应(故障响应时限≤30 分钟、现场到场≤4 小时、
修复≤24 小时)、硬件备件免费更换(与原设备同规格)、季度算力性能测试
(确保 FP4 算力不低于约定标准)、基础软件版本更新,本协议项下租赁期限
及租赁期限内服务内容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变更。
(3)租金标准:租金为固定价格, 60 个月总租金(含税)人民币 73,140
万元。若最终客户进行价格调整,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租赁价格,并另行签署补
充协议/订单予以明确。
如果乙方因自身原因违约达到约定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
或/及收取违约金如约定的违约情形超过 45 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如上
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和/或其关联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和/或其关联方
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和费用。
算力服务器需按协议约定日期到货,并按照约定提交甲方测试或验收,如未
达到约定测试或验收标准,属乙方交付责任的,乙方应根据约定的标准重新提供
或整改,再次提交测试或验收。甲方应当及时组织测试或验收,或在测试/验收
期届满后出具明确验收结论。
(1)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若未按约定执行则将视作违约。任何
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违约一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所致守
约方为处理违约事件所实际发生的包括调查、仲裁、诉讼、律师、公证等在内的
费用和开支。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条件、
陈述、保证和承诺,引致甲方和/或其关联方遭受任何索偿、诉讼、指控、处罚,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合理抗辩以使甲方免受该等不利影响。除此以外,甲方有权就
该等涉及违约情形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救济方式:①延迟履行义务,直至乙方引
致的风险解除;②要求乙方退还与违约行为相关的产品;③解除本协议。
(3)对于乙方违反本协议关于技术要求和服务等级承诺约定的,甲方有权
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以保证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安全
性、稳定性、持续性是满足合同相关条款要求的。双方确认以季度为统计周期,
如乙方未满足合同条款的规定,则应按照本合同中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本协议约定的期
限支付对应款项,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采取书面催
告付款等措施。
(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本协议租赁期限届满之日终止。
(2)本协议的延续: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除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解除事项外,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任何一方
均可至少提前 15 天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a) 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如果违约行为可以补救)
在收到非违约方的书面请求后 30 天内未能补救违约行为;或
(b) 任何一方均应为其或其业务或资产的任何部分指定一名接管人或破产
接管人,或应通过清算决议(出于善意的有偿付能力的合并或重建计划的目的除
外),或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作出该命令,或如果任何一方自愿与其债权人的安
排,或将受到行政命令的约束,或将停止经营业务。
(4)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但应至少提前 30 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本协议因本条款约定解除的,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算力板块,公司坚持“立足 IDC,发展 AIDC,成为行业领先综合算力服
务商”的发展战略。在保障原有主业稳健经营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算力业务的深
化布局。本次合同签署契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向算力产业
链下游延伸,拓展至算力服务领域,丰富客户结构与应用场景,进一步夯实算力
业务发展根基。
本次合作是公司智算服务商业化落地的重要实践。通过与头部运营商客户的
合作,公司将有效提升算力资产运营能力,并积累规模化算力服务运营经验,树
立合作标杆案例,为公司后续拓展客户群体、有序扩张算力版图奠定坚实基础。
若合同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夯实
公司经营基本面,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分散经营风险,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
价值。
本合同含税总金额为 73,140 万元,合同期限为 60 个月,履行期限较长,收
入将分期确认,对公司各年度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且存在协议可能无法如
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全部无法履行导致收入确认不及预期的风险,具体以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为准。
五、风险提示
合同对应的设备需由公司采购,相关设备受市场供需、行业政策、供应链稳
定性等因素影响较大,可能面临采购难度加大,采购成本波动,供应商无法持续
稳定供货,设备和配件无法按期齐备到货等风险,进而可能导致协议未能部分或
全部如期顺利履行。
本次协议总金额较高,涉及的设备采购支出规模大,公司本次相关资金主要
来源于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融资,若金融机构授信审批不及预期或融资渠道受阻,
将影响协议履约进度。
若公司通过借款/金融机构融资等方式筹集本次协议相关资金,可能导致公
司有息负债增加,资产负债率上升,同时财务费用将相应增长,预计对公司未来
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本次协议履行期限较长,收入将分期确认,存在协议双方因经营情况变化,
财务状况恶化等丧失履约能力的风险;同时,受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现象
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协议可能无法如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全部无法履行,导致
收入确认不及预期。
合同为分批交付,货物交付需经甲方现场核验,若产品质量、性能不满足验
收标准,将导致验收延迟、订单调整、退换货及违约赔偿风险,存在客户拒不履
行本合同的可能,直接影响合同履约进度与公司收益。
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周期调整、数据中心与算力行
业放缓、地方产业政策调整、国际贸易环境变化、核心技术管制等不可预见因素
影响,导致客户需求缩减、订单取消、合同终止,进而影响合同最终执行效果。
本合同预计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但受履约进度、毛利率波动、履
约成本、税费核算等因素影响,合同实际贡献的收入、利润存在不确定性。
六、其他事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
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