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德教育: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17 2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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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2      证券简称:科德教育   公告编号:2026-038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银行专项贷款
资金、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不适用于公司“跃
迁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使用
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4)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27 元/股(含)
  (5)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 亿元(含)且不超过 2 亿元(含)
  (6)回购股份的数量: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27 元/股(含)的条件
下,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59.48 万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87%;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约为 429.74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93%。如实际回购股份的
价格变化,回购股份数量亦随之变化,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回购资金来源: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其中专
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
  (8)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未来 3 个月、6 个月内的增减持计划。若前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公司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在回购期限内,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
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此次回购存在
因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
司未能实施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进行注销;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
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
金。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
因素影响,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
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
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
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
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银
行专项贷款、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
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3.27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
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实际回购价格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
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本次回购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
实施完成前,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不适用于公司“跃迁
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使用完
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
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27 元/股(含)的
条件下,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59.48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87%;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29.74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93%。如实际回购
股份的价格变化,回购股份数量亦随之变化,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公司在综合分析资产负债率、有息负债、现金流等情况后,拟使用银行专项贷款
资金、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进行本次回购,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加大公司的财
务风险,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贷
款承诺函》,同意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提供专项贷款支持,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1.8 亿元,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
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超过 12 个月。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公司管理层决定终
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本次回购方案是否顺延实施及时披露。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 1 亿元、上限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23.27 元/股
(含)分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不低于 429.74 万股,不超过 859.48 万股。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以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后(回购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回购上限)
                                   限)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有限售条件
 股份
无限售条件
 股份
股份总数    460,800,660   100%     460,800,660   100%     460,800,660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四舍五入测算数据。以上数据仅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回购
金额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回购后的股本结构情
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1,354,064,284.18 元,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为 998,622,628.88 元 , 流 动 资 产 为
公司 2026 年 3 月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及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
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价值的回归和提升,有
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23.27 元/股进行测算,回
购数量约为 859.48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7%,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
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本次回购数量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公司
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
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
计划以及未来三个月、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股分别转让:其中深圳华芯未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 61,127,100 股,
中国东方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让 16,457,167 股。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与本次回购方案无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
场行为。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无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内的增减持计划。若
前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
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
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
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
义务。
     (十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人数超过三分之二。公
司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
利实施,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
等;
亿元,则有权根据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或
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
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终止实施本
次回购方案;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
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十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在回购期限内,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
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此次回购存在
因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
司未能实施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进行注销;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
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银行专项贷款资金、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
金。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
因素影响,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
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
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
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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