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62 证券简称:方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6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
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
”)、
《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以
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
格的规定,不存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
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
极性,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长远可持续发展,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决,程序合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其贷款提供担保。
综上所述,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及核心团队
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促进稳定健康和长远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