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 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17 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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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77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行权价格:由54.84元/份调整为42.16元/份;
   ? 股票期权数量:股票期权总数由890.00万份调整为1157.00万份,其中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由718.00万份调整为933.40万份,预留授予由172.00万份调整为223.60万
份。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
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6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
了相应的报告。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
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 5 月 12 日,公司披
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
次授权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
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
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调整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情况说明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252,295,7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7,568,872.68 元。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327,984,482 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本年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6 年 6 月 29 日。
   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有关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
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
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
   综上,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总数=8,900,000×(1+0.3)
=11,570,000 份,其中:首次授予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7,180,000×(1+0.3)=
(实际调整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下同)。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
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
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综上,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调整为:P=(54.84? 0.03)÷(1+0.3)
≈42.16 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
量及行权价格事项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管
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经取得了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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