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6-041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 等 议 案 , 并 于 2026 年 7 月 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其他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
规则》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2026
年 1 月 2 日至 2026 年 7 月 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 5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经公司核查,上述 5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对公司股票的买卖行为系基于自身
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公司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的决定,其在股票交
易行为发生时,未获知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
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公司其他内部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
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公司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
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
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