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6-040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知已于2026年6月30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
日9:15-15:00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股份75,498,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8.04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2,193,4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6.85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1人,代表股份33,305,4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1.196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0人,代表股份1,036,63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5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9人,代表股份1,036,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597%。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
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218,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86%;
反 对 266,237 股 , 占 出 席 本次 股 东 会有 效表 决权 股 份 总数 的 0.3526% ; 弃权
总数的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756,25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4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马玉泉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
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方式及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