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深圳市博硕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或审批程序
(一)2026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2026 年 6 月 3 日至 2026 年 6 月 12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届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异
议。2026 年 6 月 13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深圳
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及《深圳市博
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2)。
(三)2026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四)2026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具体情况
(一)股票期权代码:036646
(二)股票期权简称:博硕JLC2
(三)首次授权日:2026 年 6 月 22 日
(四)首次授予登记日:2026 年 7 月 17 日
(五)首次授予数量:433.58 万份
(六)首次授予人数:149 人
(七)行权价格:39.20 元/股
(八)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九)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份) 权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认为
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46 人)
首次授予部分小计(149 人) 4,335,800 91.36% 2.56%
预留部分 410,200 8.64% 0.24%
合计 4,746,000 100.00% 2.8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
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
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调整至预留部分或
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
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
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十)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
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十一)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授权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确定,授权日必须为交易
日。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
事会对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计划。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权
益的授予对象,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十二)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等待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
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含披露日)授予,预留部分的等待期为
自预留授权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不含披露日)授予,则预留部分的等待期为自预留授
权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十三)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
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
上述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
权安排行权。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权之日起 12 个 月 后的 首 个 交 易 日起 至 授 权 之 日起 40%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权之日起 24 个 月 后的 首 个 交 易 日起 至 授 权 之 日起 30%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权之日起 36 个 月 后的 首 个 交 易 日起 至 授 权 之 日起 30%
第三个行权期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含披露日)授
予,则各期行权安排与首次授予行权时间安排一致;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公司
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权之日起 12 个 月 后的 首 个 交 易 日起 至 授 权 之 日起 50%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权之日起 24 个 月 后的 首 个 交 易 日起 至 授 权 之 日起 50%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
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
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十四)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股票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
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
有关规定。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
改后的相关规定
(十五)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A)来确定当年公司层面行权比
例系数(M),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比例系数(M)
行权安排 0% 80% 90% 100%
业绩考核指标(A)
以 2025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基 数 ,
第一个行权期 2026 年营 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A<16.00% A≥20.00%
<18.00% <20.00%
以 2025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基 数 ,
第二个行权期 2027 年营 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A<44.80% A≥56.00%
<50.40% <56.00%
以 2025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基 数 , 108.00%≤
第三个行权期 2028 年营 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A<96.00% A<
<108.00% %
注:(1)“营业收入”口径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下同;
(2)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预留的股票期权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含披露日)授予,
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的股票期权于公司 2026 年第三
季度报告披露之后(不含披露日)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比例系数(M)
行权安排 0% 80% 90% 100%
业绩考核指标(A)
以 2025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基 数 ,
第一个行权期 2027 年营 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A<44.80% A≥56.00%
<50.40% <56.00%
以 2025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基 数 , 108.00%≤
第二个行权期 2028 年营 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A<96.00% A<
<108.00% %
注:(1)“营业收入”口径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下同;
(2)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系数(P)
S
A 100%
B
C 50%
D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
例系数(M)×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系数(P)。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因个人原因拟离职的 2 名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
额调整至预留部分,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总额不变。调整后,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155 人调整为 153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由 442.38 万份调整为 438.98 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7.62 万份调整为 41.02
万份。
公司董事会确定首次授权日至完成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前,另有 4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 4 名激励对象拟获授的股
票期权不予办理登记。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激励对
象人数为 149 人,实际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33.58 万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本次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
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
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股票期权
的公允价值,并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 433.58 万份股票期
权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行权日的期限);
数最近 12、24、36 个月的波动率);
(二)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
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以 2026 年 6 月 22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33.58 万份
股票期权,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公司
各年度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注:1、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权日、行权价格和授权数量相关,
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上述测算不包含股票期权的预留部分,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
付费用。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
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
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
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