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进行审核,并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
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人重大误解之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
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以2026年7月17日为公司本激
励计划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5名激励对象授予307.30万份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为58.51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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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