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6-057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336.69 亿元人民币,担
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申请
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
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329.01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17.42 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11.59 亿元人民币;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2.10 亿元人民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营或联营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为 5.58 亿元人民币。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
责具体组织实施、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
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
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期限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
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
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341.46 亿
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控股子公
司、合营或联营企业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
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336.72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
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29.09 亿元人民币;
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07.63 亿元人民币。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4.74 亿元人民
币。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控股子公司、合营或
联营企业的担保额度。公司可通过控股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
笔担保金额及期限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
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三)其他说明
上述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不含公司之前已单独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未超过上述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上限。
二、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一)属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电投”)分别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润租赁”)签署《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约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来安县
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安风电”)向华润租赁申请的本金为
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华润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来安风电享有的全部债权,
主债权期限 12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已经审议的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再次提
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属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
简称“协鑫零碳”)与宣城安元战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宣城安元基金”)签署《宣城安元战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
苏州协鑫零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约定
宣城安元基金根据《增资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其合法拥有的现金 3 亿元人民币
认购协鑫零碳新增注册资本 67,168,783.22 元,其余 232,831,216.78 元计入协鑫零
碳资本公积(注:本次增资后,协鑫零碳注册资本将由 80,042.80 万元增至
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公司控股子公司
协鑫零碳与宣城安元基金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约定公司承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协
鑫智慧能源在相关补充协议下负担的股权回购义务【包括股权回购款支付义务、
逾期付款违约金(如有)及为实现权利的相关费用(含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
拍卖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等)】承担共同回
购责任或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具体责任承担形式届时由宣城安元基金自行选
择。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注:回购股权为宣城安元基金因上述增资行
为而持有的协鑫零碳股权)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已经审议的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再次提
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
担保情形 占 2025 年度经 占 2025 年度经
担保总额 审计合并报表净 担保余额 审计合并报表
资产的比例 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 47,410.20 4.01% 20,995.49 1.78%
司的担保)
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
计对外担保
注:上表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和余额包含: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之前已单独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仍在有效期
内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