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
益,公司就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摊薄即
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测算,并制定了详细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分析的假设前提
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点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构成对实际完成时间的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
准;
司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730.89 万元及 6,342.89 万元;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较上一年度上升 15%、持平、下降 15%
三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
预测;
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所导致的股
本变化。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188,564,086 股,假设本次发
行的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即发行股票数量为 56,569,225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 245,133,311 股;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其他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发行前(2027 发行后(2027
项目 /2026 年 12 月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预测) (预测)
总股本(万股) 18,847.83(注 2) 18,856.41 18,856.41 24,513.33
情形 1、假设 2026 年、2027 年公司净利润较上一年增长 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6,730.89 7,740.53 8,901.61 8,901.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41 0.47 0.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 0.41 0.47 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4 0.39 0.44 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4 0.39 0.44 0.36
情形 2、假设 2026 年、2027 年公司净利润均较上一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6,730.89 6,730.89 6,730.89 6,730.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36 0.36 0.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 0.36 0.36 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4 0.34 0.34 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4 0.34 0.34 0.27
情形 3、假设 2026 年、2027 年公司净利润均较上一年下降 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6,730.89 5,721.26 4,863.07 4,863.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30 0.26 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 0.30 0.26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4 0.29 0.24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4 0.29 0.24 0.20
注 1: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注 2:2026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4,688,633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88,564,086 股。故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计算 2026 年每股收益时,
需对比较期 2025 年的每股收益进行追溯调整。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和股本数量有所提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释放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净资产和股本数量均增加的情况下,每股收
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释
放周期较长,或利润增长幅度小于净资产及股本数量的增长幅度,则公司的每股收
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存在着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此外,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中使用的假设并非对于公司未
来业绩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亦不等于
公司对未来利润作出的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而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了公司的谨慎论证,相关项目的实施将有利
于公司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
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相关
内容。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是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类型包括高多层厚铜板
(电机、电控、电源)、Mini LED 光电板、平面变压器、光模块等,产品应用于
工业控制、服务器电源、数字通讯、商业显示、智能控制、汽车电子及新能源等领
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企业的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
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系公司在产业发展及业务升级过程中的现实需求。
本次募投项目通过引进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多维度提升公司的制程能力,
突破技术瓶颈、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良率、缩短交货周期、节约人工成本与能
源消耗,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产品结构,促进产品、制造升级,巩固公司的竞争
优势及行业地位,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及持续盈利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在人员储备方面,印制电路板行业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的行业,具备多学科、跨
领域的特点。公司深知在此行业背景下,人才团队的建设、管理与培养的重要性,
高素质的研发人才和管理人才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石。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公正、公
平、公开的绩效考核制度,在报告期内重点提升人力资源综合管理能力,不断加大
对行业内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对中层以上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多年来,公司已聚
集了一批创新能力强、专业知识夯实、实战经验丰富的专业研发团队。其中,公司
的核心技术人员均为 PCB 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丰富的一线技术研发及应用经验。
对于后续募投项目的落地,公司也将根据具体的实施计划,对相关领域的人才
提前进行合理调配,尽可能向募投项目倾斜更多的专业人才资源,且公司也将根据
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执行团队的胜任力,助
力相关募投项目的顺利落地。
在技术储备方面,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江西省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江西省高成长性科技型
企业、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江西省绿色工厂及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拥有江西
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江西省“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工厂等荣誉称号。
多年来,公司一直以来都对产品的研发和技术的创新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公司
长期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紧抓行业升级换代对产品的技术需求变化、关注行业前沿
技术信息,并据此制定对应的研发计划并开展相关的产品、技术创新工作。公司目
前已建立健全了完善的技术创新机制,在不断参与客户产品的技术研发、收集和分
析下游产品变化相关信息的过程中,加强对电路板高精密、高集成、高速高频化、
轻薄化、高散热等方向的研究;重点围绕厚铜技术、Mini LED、新一代通讯、AI
人工智能、汽车、新能源等领域和行业新趋势进行产品和技术开发;同时强化对电
镀、钻孔、压合、表面处理等主要制程生产工艺的优化和改进,通过工艺创新的方
式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良率,不断拓展技术储备的深度及宽度,以满足日新
月异的客户产品需求。如在 AI 电源产品领域,特别是 DC-DC 产品上突破 30 层产
品技术壁垒,公司通过对高散热材料的研究测试,特殊埋铜工艺的导入,助力
DC-DC 高端电源模块实现批量生产;公司在高级 HDI 产品上也已取得了技术突破,
在小尺寸 Mini LED 产品上实现细密灯珠线路的批量生产。
在加大研发人才及技术储备的基础上,公司内部还积极推进关键技术最终形成
行业标准,提升各研发项目的专利转化率及论文发表率,据此提高公司的行业知名
度,塑造公司的技术形象。
未来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大研发的相关投入,提高相关新技术的应用及产出能
力、相关研发人才的管理能力,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落地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在市场储备方面,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服务客户为本。由于 PCB 产品定
制化程度较高,故行业内国际知名客户通常对产品的各方面要求都更为严苛,具体
体现为对供应商资质的要求高、审核周期长、认证时间久等。一旦双方达成了合作
关系,相关客户基于对技术要求、产品质量、采购成本等多方面综合考虑,一般会
选择与供应商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不同下游应用领域对 PCB 的技术要求各有不同,若在特定领域获得知名品牌
客户的认可,则足以证明公司在该领域的产品值得信赖、技术水平较为先进,可以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形成其独有的品牌优势。目前,已与如台达电子、施耐德、三
星电子、冠捷科技、比亚迪、长城电源、欧陆通股份、富士康、麦格米特、新雷能
等诸多国际知名客户达成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并多次获得上述客户颁发的奖项,
在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口碑效应。优质的品牌客户资源不仅能够提升公司的品牌形
象、获得长期稳定的订单资源,还能为公司未来获得更多新的业务合作机会及市场
空间提供助力。近几年,在相关产业的驱动下,相关产品迭代升级加速,威尔高依
托多基地的技术研发与快速量产优势,与客户深度绑定,共同开发新产品、研究新
材料。公司经年累月构建的丰富且优质的客户资源及稳定的合作关系将为本次募投
项目的建设及投产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在人员、技术和市场等方面均有着较为丰富的储备,能够为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落地提供充足的保障。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
(一)加强主营业务建设,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为加强主营业务建设,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及持续创新力,有效防范并化解经
营风险,公司将在现有业务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投资建设生产线,从产品结构、市
场布局及技术实力等多方面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继而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
力。
(二)提高日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将持续推进内部流程优化及制度建设,不断丰富完善公司业务发展模式,
巩固并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此外,公司将加强
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投资管理,全面提升公司的日
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三)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将积极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速度,尽快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并在资金的计
划、使用、核算及防范风险方面强化管理,以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在实现预
期收益的前提下尽可能为股东提供最大的投资回报。
(四)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
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审慎的决策;
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五)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
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
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并制定了相应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给予投资
者合理回报,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的利润情况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的投资风险。
六、公司相关主体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吉安嘉润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邓艳群、陈星承诺
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式损害公司利益;
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挂钩;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
符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
求。”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挂钩;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
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
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