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6-054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
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以口头方式送
达全体董事,与会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
推举金向华先生主持,主持人在会议上就本次豁免通知期限事项进行了说明。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向其
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相关授权,将前述被放弃权益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了分配,并对本次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进行了调整。
本次调整后,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04 人变更为 191 人,限制性股票总
量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授予事项的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本次
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
次调整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董事长金向华先生、董事金建萍
女士、戴张龙先生、刘斌先生、师东升先生、戈惠芳先生系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
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55)。
(二)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以 2026 年 7 月 16 日为授予日,以 23 元/股的价格向 191 名激励对象授予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授予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
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董事长金向华先生、董事金建萍
女士、戴张龙先生、刘斌先生、师东升先生、戈惠芳先生系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
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56)。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