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ST 龙大 公告编号:2026-130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年 7 月 9 日收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烟台中院”)下发的决定书【(2026)
鲁 06 破申(预)1 号】、决定书【(2026)鲁 06 破申(预)1-1 号】,债权人
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阳农商行”、“申请人”或
“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
向烟台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烟台中院决定对公司
启动预重整。
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
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9.4.1 相关规定,如果法院依法受理
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
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
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及持续生产经营的情况
请人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并指定龙大美食
公司预重整清算组作为临时管理人。
根据该决定书,预重整期间,公司作为债务人应当积极配合预重整临时管理
人开展工作,并履行持续做好生产经营,审慎决定经营事务和内部管理事务,勤
勉经营管理,妥善维护资产价值的义务。
二、公司在预重整期间的经营安排
为落实烟台中院决定书的上述规定,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将持续生产经营,自
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公司现有管理团队将在临时管理人的指导和监督下,继
续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审慎决策经营事务和内部管理事务,勤勉履行
经营管理职责,妥善维护公司资产价值。
预重整期间,公司维系生产经营的必要成本、职工工资、职工人身损害赔偿
金、保障资产不贬损减值的必要成本等费用及开支,将参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六条的规定,
照常支付。
在预重整期间,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后续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
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三、风险提示
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的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
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4.1 相
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
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
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相关规
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
计报告”以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
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起继
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龙大美食”变更为“ST 龙大”。
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