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6-091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总经理李春友、联席总经理郑晓宇、副总经理蔡丹、副总经理宁东阳、财务
总监闵书晗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同意股数 55,514,48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 55,514,48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谷川经律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怡宁、周璐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中所载
明的议案相符,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
《上海谷川经律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