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6-050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8,378,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7 月 22 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或“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
馈记录。2025 年 5 月 10 日,公司披露《科力远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了《科力远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
告编号:2025-034)。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
核意见。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于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占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行权数 占授予时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总量的比例
量(万份) 的比例(%)
(%)
张聚东 董事长 80 0.96 0.05
李卓 副董事长 64 0.77 0.04
彭家虎 董事 20 0.24 0.01
潘立贤 董事、总经理 80 0.96 0.05
陈丹 执行总经理 40 0.48 0.02
李华 副总经理 44 0.53 0.03
陈思 副总经理 32 0.39 0.02
姜孝峰 财务总监 40 0.48 0.02
张飞 董事会秘书 40 0.48 0.02
小计 440 5.30 0.26
其他激励对象(132 人) 2,397.80 28.89 1.44
首次授予合计(141 人) 2,837.80 34.19 1.70
注: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中,在缴款验资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放弃行权的份额合
计 169 万份。前述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履行程序后予以注销。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41 人。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员的,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就任时确认的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激励对象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另有豁免的除外。
(3)在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原持有股份转让的
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
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总计
本次股份变动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于 2026 年 7 月 8
日出具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
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109,822,86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28,378,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81,444,860.00 元。
公司已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上述行权股份的登记手续。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822,860.00 元,将全部用
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数量为 28,378,000 股,占本次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1.70%,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