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阳光诺和
股票代码:6886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宝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宝隽钱塘6号成长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H0689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安波路30号金融硅谷产业园11号楼2109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5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
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股票登记相关手续。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宁波宝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宝隽钱塘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 指
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阳光诺和/上市公司/公司 指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 指 利虔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公司实际控制人利虔先生与宁波宝隽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代表“宝隽钱塘6号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拟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动股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基金名称 宝隽钱塘6号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备案编号 SZF041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宁波宝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24791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
管理人注册地
H0689
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李朝华
管理人注册资本 1,000万元
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3405371110
管理人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管理人主要经营范围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
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管理人经营期限 2015-08-25 至 2035-08-24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安波路30号金融硅谷产业园11
管理人通讯地址
号楼2109室
管理人股权结构 李朝华65%,季忠芬30%,王一达5%
拥有境外居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留权
李朝华 女 中国 杭州 无 董事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宝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宝隽钱塘6号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认可上市公司的发展规划、未来前景及长
期投资价值。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受让的上
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其他增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方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向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转让总价款为232,736,000元。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有股数 持有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股)
宁波宝隽
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代表“
宝隽钱塘 无限售条件普通股 0 0.00% 5,600,000 5.00%
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合计 - 0 0.00% 5,600,000 5.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5,600,000股,占报告书签署日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利虔
乙方(受让方):宁波宝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宝隽钱塘6号成长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1)股份转让及其价款支付
股本的 5%,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及其所对应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乙方。
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232,736,000 元(以下简称股份转让款),乙方应按照
以下条件及期限支付:
币 116,368,000 元。
期股份转让款人民币 116,368,000 元。
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手续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则标的股份数量调整为除权后的股
份数量,标的股份的每股交易价格相应调整,股份转让总价款不作调整。
如在本协议签订后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上市公司派发现金股利的,
则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不作调整,每股交易价格调整为扣除股息分
红后的价格,股份转让价款亦应相应调整。
权。
(2)信息披露、合规确认及过户登记手续
合上市公司编制、发布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关于标的股份协议转让合规性审查所需的申请文件。
方应相互配合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标的
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3)保密条款
(包括但不限关于本次股份转让进程的信息以及各方为促成本次股份转让
而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协议他方提供、披露、制作的各种文件、信息和材
料)负有保密义务,各方应约束其雇员及其为本次股份转让所聘请的中介
机构保守秘密。
(4)违约责任
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
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支付或损失的任何利息、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
维权费用)以及被剥夺的一切应得利益,且守约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义务、
采取补救措施。
之五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筹资金。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上市公
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以外,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
议以及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达成的其他安排,就转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其余股份亦不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通过上交所合规确认及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
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
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股份转让协议》;
(五)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宝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宝隽钱塘6号成长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
李朝华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5日
基本情况
北京市昌平区科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 技园区双营西路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79号院7号楼一
层
股票简称 阳光诺和 股票代码 688621
浙江省宁波市北
宁波宝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仑区梅山七星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代表“宝隽钱塘6号成长私募证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券投资基金”)
H0689
增加 有□
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变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化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是□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股数量: 0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股比例:0.00 %
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变动数量:5,600,000股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比例:5.00%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股数量:5,600,000股;合计持股
比例: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时间: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方式:协议转让
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是 否□
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 是□ 否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 股 股东 或 实 际 控 制人 减 持 时 是 否存 在 侵 害
是□ 否□ 不适用
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是□ 否□ 不适用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
供 的 担保 , 或 者 损 害公 司 利 益 的 其他 情 形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
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宝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宝隽钱塘6号成长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
李朝华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