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6-055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莞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特发”)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的担保。具体授信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
额度的合同签署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就深圳特发与银行的授信业务,东莞电子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计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会议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监管法规的要求。
本次担保对象深圳特发经营业务正常,财务指标稳健,信用情况较好,具有
良好的偿债能力,且东莞电子、深圳特发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能够对其经营实施有效的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
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210,44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2.39%,占总资产的 17.08%;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 61,897.11 万元(不含本次已签署的担保额度),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53%,占总资产的 5.02%。
上述担保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