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中珠
股票代码:600568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 5 号泰豪科技 204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二零二六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珠医疗/ST中珠/上
指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公司
中盛源/信息披露义
指 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7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228,900股,占公司总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本的0.01%,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比例降至5.00%。
本报告书/本简式权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指
益变动报告书 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15号》 指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
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提请注意。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23 年 4 月 13 日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 5 号
主要经营场所
泰豪科技 204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53,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TC4P21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经营期限 2023 年 4 月 13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 5 号
通讯地址
泰豪科技 20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盛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认缴金额
合伙人名称/姓名 认缴比例 合伙人性质
号 (万元)
粮心优品(珠海)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盛源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地区的
居留权
法定代表
盛剑明 男 中国 深圳 否
人、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盛源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负责人盛剑明先生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现任董事,未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具体职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其持有的上市
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
自身资金需求,拟于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九十个自
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结合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
超过 59,786,0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其他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后续作出
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 股份性 占总股 占总股 占总股
持股数量 变动数量 持股数量
称 质 本的比 本的比 本的比
(股) (股) (股)
例 例 例
无限售
中盛源 99,872,400 5.01% 228,900 0.01% 99,643,500 5.00%
流通股
合计 99,872,400 5.01% 228,900 0.01% 99,643,500 5.00%
注:以上合计数与各明细累计相加数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份 228,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0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99,643,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中盛源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披露了股份减持计划,至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日
(2026 年 6 月 10 日),中盛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19,855,6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告》(公告编号:2026-052 号)。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湖北省潜江市章华南路特
上市公司名称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股票简称 ST 中珠 股票代码 600568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
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湖社区观盛五路 5 号泰豪
(有限合伙) 所
科技 204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为 上 市 公 司 第 一 大 股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大宗交易 □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 可 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99,872,400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5.01%
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变动数量:228,900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比例:0.01%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后数量:99,643,500
例
变动后比例: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6 年 7 月 15 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 否 □ 不适用
来源
是 □ 否 □ 不排除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外,信息披露义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其他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
续减持 后续作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
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在 此是 否 □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中盛源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披露了股份减持计划,至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日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2026 年 6 月 10 日),中盛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不适用 □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是 □ 否 □ 不适用 □
未 解 除 公 司 为 其 负 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不适用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