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旺通信: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16 18:12:1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关公告。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 7 名激励对象及预
留授予部分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回购注销其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651 股。因 2025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
标,即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需回购注销上述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得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8,131 股。
  综上,本次需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37,782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涉及 78 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回购注销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 137,782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 7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7,782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预计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
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7,782    -137,782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0,047,848           0   110,047,848
    股份合计        110,185,630    -137,782   110,047,848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
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实施完毕。本次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
致本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
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
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
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完成股
份注销登记手续,并依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三旺通信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