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6-032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 A 股限制
(以下简称“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
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内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6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共 10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网站公示。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电子邮箱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
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
映,无反馈记录。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励对象范围,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人
员、中层管理人员、骨干人员及其他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