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诺麦博”、“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307 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
“泰诺麦博”,扩位简称为“泰诺麦博”,股票代码为“688806”。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
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
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46 元/股,发行数量 6,908.1928 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
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036.2288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保荐人(主承销
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629.8754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12%。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5,103.9674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81.30%;网上发行数量为
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6,278.3174 万股。
根据《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
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启动回拨前网上发行初步有效
申购倍数约为 5,025.56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
回拨机制,对网下发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627.8500 万股)
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4,476.1174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1.29%,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发行数量的 28.71%。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3053665%。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T+2 日)结束。
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
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
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
主要包括:
泰泰诺麦博家园 2 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 2 号资
管计划”),管理人均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 2026 年 7 月 7 日(T-3 日),全部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按时
缴纳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在 2026 年 7 月 16 日(T+4 日)之前将参
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退回。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占本
序 获配股数 限售期
投资者名称 类型 次发行数量的 获配金额(元)
号 (万股) (月)
比例(%)
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
人相关子公司
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
合计 629.8754 9.12 91,079,982.84 -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保
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48,042股,包销金额为694,687.32元,包销
股份的数量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后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0765%,包销股份的数量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0695%。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认购资金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尚未收取的
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合计 11,118.63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销费参考沪深交易所同等融资规模项目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结合服务的工作
量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人员工时及参与提供服务的各级别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等因素协商确定,
按照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的工作量及参与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等因素协商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节
点支付;
注:(1)以上各项费用均为包含不可抵扣的增值税金额,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金额。
由于公司于2025年3-12月的收入选择按简易办法依照 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该
期间发生的相关发行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可抵扣;(2)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
情况将印花税纳入了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
税率为0.025%。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
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966581,021-38966908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E 座 20 层
发行人: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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