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朗新科技
股票代码: 300682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 201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无锡群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 202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 227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 226
信息披露义务人 5: 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 225
信息披露义务人 6: 无锡富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 203
信息披露义务人 7: 无锡羲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 204
信息披露义务人 8: 无锡道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 205
信息披露义务人 9: 徐长军
住所/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本次披露系 9 位信息披露义务人解除一致行动
关系,持股数量不再合并计算所致,不涉及各自
持股数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6 年 7 月 1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朗新
科技”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
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之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
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无锡
指 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朴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2、无锡
指 无锡群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群英
信息披露义务人3、无锡
指 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杰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4、无锡
指 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易朴
信息披露义务人5、无锡
指 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曦杰
信息披露义务人6、无锡
指 无锡富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富赡
信息披露义务人7、无锡
指 无锡羲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羲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8、无锡
指 无锡道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道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9 指 徐长军
无锡朴华、无锡群英、无锡杰华、无锡易朴、无锡曦杰、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无锡富赡、无锡羲华、无锡道元及徐长军的合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6无锡富赡、信息披露义务人7无锡羲华、
朗新科技员工持股平台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8无锡道元的合称
易视腾科技员工持股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3无锡杰华、信息披露义务人4无锡易朴、
指
台 信息披露义务人5无锡曦杰的合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3至8,即无锡杰华、无锡易朴、无锡曦杰、
全体员工持股平台 指
无锡富赡、无锡羲华、无锡道元的合称
公司、上市公司、朗新
指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
易视腾科技 指 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 201
执行事务合伙人 徐长军
出资总额 44,864.9043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0586011166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 2012 年 11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徐长军 男 中国 无锡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无锡群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 202
执行事务合伙人 郑新标
出资总额 45,024.676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058688039C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 2012 年 12 月 17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郑新标 男 中国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 3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 227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杨苗仁
出资总额 580.81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0618862470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 2013 年 2 月 17 日至无固定期限
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杨苗仁 男 中国 无锡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 4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 226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宋坚
出资总额 564.43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061886271G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 2013 年 2 月 17 日至无固定期限
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宋坚 男 中国 北京 否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 5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 225
执行事务合伙人 缑万斋
出资总额 654.7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06188628X8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 2013 年 2 月 17 日至无固定期限
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缑万斋 男 中国 北京 否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 6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无锡富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 203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宋坚
出资总额 335.33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061884161B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 2013 年 2 月 17 日至无固定期限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 7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无锡羲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 204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光星
出资总额 197.5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06188417X3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 2013 年 2 月 16 日至无固定期限
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王光星 男 中国 无锡 否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 8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无锡道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 205
执行事务合伙人 郑德炳
出资总额 143.2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061884145M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 2013 年 2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郑德炳 男 中国 无锡 否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 9 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徐长军 男 中国 无锡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朗新科技于 2017 年 8 月 1 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控股股东为无锡朴华和
无锡群英,实际控制人为徐长军和郑新标。
富赡、无锡羲华及无锡道元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无锡富赡、无锡羲华、
无锡道元及无锡群英为无锡朴华的一致行动人。
年 5 月朗新科技设立后,双方均共同控制朗新科技,并承诺将在需要作出有关朗
新科技的任何重大经营决策时保持一致。
公司交易对手方的易视腾科技股东,包括了 3 家易视腾科技员工持股平台无锡杰
华、无锡易朴及无锡曦杰。2019 年 3 月 1 日,无锡朴华、无锡群英与无锡杰华、
无锡易朴及无锡曦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无锡杰华、无锡易朴及无锡
曦杰在行使上市公司股东权利时和无锡朴华、无锡群英保持一致行动。
如下述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部分所述,2026 年 7 月 15 日,
相关方签署了《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终止了相应的《一致行动协议》,各
方之间基于《一致行动协议》的一致行动关系相应终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郑新标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完成相关退休手续,
郑新标未参与本次选聘,换届完成后,其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职务。因此,经郑新标和徐长军协商一致终止双方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并于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此外,郑新标已不再担任无锡朴华的普通合伙人,
转由徐长军担任无锡朴华的普通合伙人。
在退出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后,郑新标也已不再担任任何员工持股平台的普
通合伙人,不再负责员工持股平台的日常管理。同时,徐长军仍作为公司董事长,
后续将把更多精力投入公司管理中,因此也已不再担任任何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
合伙人。经协商,全体员工持股平台亦不再和无锡朴华、无锡群英保持一致行动
关系。为此,无锡朴华、无锡群英和无锡富赡、无锡羲华及无锡道元于 2026 年
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无锡朴华、无锡群英和无锡杰华、无锡易朴及无锡曦杰
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终止五方于 2019 年 3
月 1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上述各方已确认就一致行动关系的履行和解除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
纠纷,亦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协议等利益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减持上市
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承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
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之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股东各自持股数量的增减。本次解除一致行动
关系后,公司控股股东由无锡朴华、无锡群英变更为无锡朴华,无锡群英不再是
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徐长军、郑新标二人变更为徐长军一人,郑新标不
再是实际控制人。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总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无锡朴华 126,402,660 11.72
无锡群英 38,245,420 3.55
徐长军 38,286,207 3.55
无锡杰华 30,796,126 2.86
无锡易朴 28,845,519 2.68
无锡曦杰 15,983,877 1.48
无锡富赡 9,823,340 0.91
无锡羲华 5,786,040 0.54
无锡道元 4,195,260 0.39
合计 298,364,449 27.67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全体员工持股平台各自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数量或比例发生变化。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总持股情况变更为如下:
股东名称/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无锡朴华 126,402,660 11.72
徐长军 38,286,207 3.55
合计 164,688,867 15.27%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前一交易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无锡朴华持有公司股份
务人 3 无锡杰华持有公司股份 3,079.6126 万股,累计质押 1,039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96%;信息披露义务人 4 无锡易朴持有公司股份 2,884.5519 万股,
累计质押 1,04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信息披露义务人 5 无锡曦杰持
有公司股份 1,598.3877 万股,累计质押 62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8%;信
息披露义务人 9 徐长军持有公司股份 3,828.6207 万股,其中,2,871.4655 万股
为高管锁定股,累计质押 1,26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除前述以外,无
其他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三、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无锡朴华、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徐
长军,具体理由及分析如下: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1,078,235,821 股,前十大股东
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注: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云鑫”)和上海云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云
钜”)为同受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蚂蚁集团”)控制的主体。
如上表所示,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徐长军及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控制的
无锡朴华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5.27%的股份,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云鑫和
上海云钜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4.50%的股份,前十大股东中的其他股东单个持股
比例均不足 5%。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减持上市
公司股份的计划”。
不限于上海云鑫、上海云钜)及一致行动人当前是否有通过主动增持朗新科技股
份、接受委托、征集投票权、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等方式谋求对朗新科技的控制权
的计划,蚂蚁集团已回函确认不存在此种计划。
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包括 3 名独立
董事、1 名职工代表董事以及 4 名股东提名的非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现任第五届
董事会系上市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选举产生,
其中的 3 名非独立董事徐长军、彭知平和翁朝伟均由无锡朴华提名。
徐长军系朗新科技创始人,一直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前后,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不会发生变化,徐长军仍可通过其长期以来作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以及董事长所产生的影响,持续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施加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公司控股股东由无锡朴华、无锡群英
变更为无锡朴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徐长军、郑新标变更为徐长军。
四、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无需通过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在经营决策、公司治理等方面继续发挥作用;
同时,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各员工持股平台在股东会上表决时不再和无锡朴华
一致行动,更有利于各方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相关
股东违反所作承诺的情形。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朗新科技股份的
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二、上述文件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业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2:无锡群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4: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5: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6:无锡富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7:无锡羲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8:无锡道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6 年 7 月 1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9:徐长军(签署)
签署日期:2026 年 7 月 15 日
(本页无正文,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 2:无锡群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 4: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 5: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 6:无锡富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 7:无锡羲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本页无正文,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8:无锡道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 9:徐长军(签署)
签署日期:2026 年 7 月 15 日
附表
基本情况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 无锡新吴区净慧东道118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号
股票简称 朗新科技 股票代码 300682
道118号201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道118号202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道118号227
企业(有限合伙)
道118号226
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5、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
名称 道118号225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道118号203
企业(有限合伙)
道118号204
企业(有限合伙)
道118号205
企业(有限合伙)
路***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化?
其他?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变更;股东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持
股数不再合并计算,不
涉及各自持股数量的
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总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无锡朴华 126,402,660 11.72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无锡群英 38,245,420 3.55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徐长军 38,286,207 3.55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无锡杰华 30,796,126 2.86
比例
无锡易朴 28,845,519 2.68
无锡曦杰 15,983,877 1.48
无锡富赡 9,823,340 0.91
无锡羲华 5,786,040 0.54
无锡道元 4,195,260 0.39
合计 298,364,449 27.67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全体员工持股平台各自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或比例发生变化。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总持股情况变更为如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下: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
股东名称/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无锡朴华 126,402,660 11.72
徐长军 38,286,207 3.55
合计 164,688,867 15.27%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时间:2026年7月15日
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方式: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不适用
源
是? 否? 不适用
(2026年7月15日,徐长军签署了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具体承诺如下:“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将不以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何方式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减持上市
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 公司股份的计划”。
持或减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承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不适用
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 不适用
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 2:无锡群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 4: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 5: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 6:无锡富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 7:无锡羲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本页无正文,为《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8:无锡道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 9:徐长军(签署)
签署日期:2026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