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事项概述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3,000 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量约为 833,333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58%;若以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500 万
元、回购价格上限 36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16,667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
股本的 0.29%。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 。 具 体 内 容详 见 公司 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 刊登 在指 定 信息 披 露媒 体及 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7)等公告。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
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股份数量为 99,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最高成交价为 24.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9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438,346.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
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
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