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6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20.80 元/股调整为 83.43 元/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360.00 万股调整为 521.28 万股。其中:首次授
予数量由 324.00 万股调整为 469.1520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34.10 万股调整为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及剩余预留授
予部分)由 120.80 元/股调整为 83.43 元/股,授予数量由 360.00 万股调整为 521.28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股本
总额 1%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炬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股本总额 1%的议案》
及《关于核查<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二)2025 年 9 月 12 日至 2025 年 9 月 21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未收到任何人对本
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71)。
(三)2025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股本
总额 1%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74)。
(四)2025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五)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刘兴胜先生授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向其他激励对象授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 年 4 月 28 日至 2026 年 5 月 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预留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未收到任何人对本
次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6 年 5 月 9 日,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35)。
(七)2026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于 2026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西安炬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根据公
司实施的 2025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
公 司 总 股 本 89,859,524 股 为 基 数 , 扣 减 回 购 专 用 账 户 中 的 349,642 股 后 为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30,138,971 股。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因公司存在差异化分红送转,调整后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
÷(1+0.448)元/股。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
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
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率;P 为调整
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
留部分和剩余预留部分)=P0÷(1+n)=120.80÷(1+0.448)≈83.43 元/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
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Q0×(1+n)=360.00×(1+0.448)≈521.28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324.00
万股调整为 469.1520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34.10 万股调整为 49.3768 万股;剩
余预留授予数量由 1.90 万股调整为 2.7512 万股。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
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限制性
股票调整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锦路安生(西安)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
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
指南 4 号》《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