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荣天宇: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15 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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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88      证券简称:津荣天宇       公告编号:2026-050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
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7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
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9.16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00,137股至
及比例以回购完成或终止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及2026年7月11日披
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
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了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9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最高成
交价为14.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536,775.00元
(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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