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智 公告编号:2026-038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控制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市公司”)控股股东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翔高新”或“转让
方”或“乙方”)、实际控制人李斌先生(或简称“丙方”)与宁夏东泰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泰能源”或“受让方”或“甲方”)、王建英先生签署了
《关于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
协议》”)。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科翔高新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东泰能源转让其
持有的公司 188,5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6%。本次
股份转让价格为 2.90 元/股,对应转让价款总额为 546,650,000 元(含税)。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东泰能源将持有公司 188,5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14.76%,公司控股股东将由科翔高新变更为东泰能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
李斌先生变更为王建英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
权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截至 2026 年 7
月 1 日,东泰能源已累计向科翔高新支付 2 亿元人民币(含 3000 万元意向金),
同时科翔高新已累计质押给东泰能源 185,000,000 股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暨控制权转让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 。截至 2026 年 7 月 3 日,
东泰能源已累计向科翔高新支付 27,332.50
万元人民币(含 3000 万元意向金),同时科翔高新已累计质押给东泰能源
押及再质押暨控制权转让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2026 年 7 月 9 日,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科翔高新的通知,东泰能源、科翔高新、李斌先生、王建英先生
签署了《关于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二、控制权转让的进展情况
李斌先生、王建英先生签署了《关于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
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根据《补充协议(二)
》
约定,交易各方对《股份转让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股份转让协议》第六条原约定为:“甲方有权从任一期应付未付转让价款中
扣除等额款项用于直接抵扣乙方、丙方应向甲方、上市公司支付的违约金、赔偿款、
资金占用清偿款、担保解除费用及其他到期应付款项(如有)。”
《补充协议(二)》各方同意,删除主协议第六条全部约定,自本补充协议签
署之日起,对各方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除前述调整外,《补充协议(二)》与《股份转让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
协议(二)》为准;《补充协议(二)》未约定事项,各方继续按照《股份转让协
议》约定履行。
三、本次进展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二)》系交易各方对《股份转让协议》第六条抵扣权
约定进行调整,删除该条全部约定,不涉及拟转让股份数量、转让价格、转让价
款总额及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公司控制权拟变更安排的调整。
本次《补充协议(二)》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
将变更为东泰能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建英先生。
四、其他说明和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控制权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
份协议转让合规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