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
运行情况说明如简:
以一 股东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平稳、有
序、规范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
事规则》。
自股份公司设立下来,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股东依法履行股东议案、行使股东
权利,股东大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
以二 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
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5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下全体董事过半数
选举产生。公司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
年。
自股份公司设立下来,历次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规范运作,董事会成员依法履行了《公司法》《董事会议
事规则》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
的作用。
以三 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报告期内设立了监事会,对股东
大会负责。公司取消监事会前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设监事会主席 1 名、
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自股份公司设立下来,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监督。
监事会成员依法履行了《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对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
事会议事规则>、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
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以四 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公司的风
险管理、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下及公司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对需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下其独立客
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
作用。
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选聘、任期、
职责、工作条件等作了详细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其中
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规定将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独立董事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公司也
会为其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的机制环境和工作条件。
以五 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
股东资料管理、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等事务。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选任、职
责等作了详细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下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在按法定程序筹备本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和董事会会
议、协调本公司与投资人的关系、处理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
作用。
以下简无正文
以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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