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焰控股: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聘任总会计师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15 19: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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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524179.SZ         债券简称:25 蓝焰 K1
债券代码:524195.SZ         债券简称:25 蓝焰 K2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聘任总会计师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二〇二六年七月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的
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
行人”)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向中德证券提供的支撑性相关文
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25 蓝焰 K1
  债券名称: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含 5 年),附第 2 年
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票面债券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 2.40%。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5 年 3 月 17 日。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
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
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2026 年至 2030 年每年的 3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
投资者选择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发行人,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期为 2026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3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
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2030 年 3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选择于本期
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则回
售部分的兑付日期为 2027 年 3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发行人到期的有
息负债。
  (二)25 蓝焰 K2
  债券名称: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3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票面债券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 2.39%。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5 年 3 月 27 日。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
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
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2026 年至 2030 年每年的 3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
投资者选择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发行人,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期为 2026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3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
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2030 年 3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选择于本期
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则回
售部分的兑付日期为 2027 年 3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发行人到期的有
息负债。
  二、本次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披露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该
公告披露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公司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
第八届董事会聘任陈鹏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为止。聘任陈鹏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
  (二)陈鹏先生简历
  陈鹏,男,1983 年 1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学士,中级
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综合科副
科长、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资管理部部长、山西华焰煤层气
有限公司董事、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分公司总会计师、山
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财资管理部部长、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山西华焰煤层气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陈鹏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
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
  三、影响分析
  本次聘任总会计师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范围,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发行人
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25 蓝焰 K1”“25 蓝焰 K2”的受
托管理人,在知悉上述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
有关规定出具和公告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
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聘任总会计师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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