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6-3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 9,375,000 份,行权价格为 9.62
元/份(调整后)。
司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授予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目前公司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 151 名激励对象在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9,375,000 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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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
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
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
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
据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
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63 元/份调整为 10.35 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由 5.32 元/股调整为 5.04 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发表了
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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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由 10.35 元/份调整为 10.19 元/份。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由 10.19 元/份调整为 9.62 元/份。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销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5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就的议案》。公司将注销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
划中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
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予登
记完成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各为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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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左述情况,符合本项行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权条件。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满
足本项行权条件。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截至目前,本次行权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激 励 对 象 均 未 发 生 左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述情形,满足本项行权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根据公司 依据深圳久安会计师
层面业绩考核得分(M)来确定当年公司层面行权比例(N)。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得分情况 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M) 公司 2025 年经审计的
行权安排 100 分 90 分 80 分 0分
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考核指标
授予 A<7.20 时 2025 年销售量为
第一 润(A)不低 12.00 亿 亿 元>A≥
的股 亿元且 387.51 万吨,所以对应
个行 于 12.00 亿元 元或 B 元>A 7.20 亿
票期 B<210
权期 或 2025 年销 ≥350 ≥9.60 元或 280 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权 万吨
售量(B)不 万吨 亿元或 万吨>B 得分 100 分,对应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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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 350 万吨 350 万 ≥210 万 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吨>B 吨
≥280
万吨
注:1、“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剔除本次及其
它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
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业实物销售量;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销售量合计为 176.52 万吨。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M)对应的公司层面行权比例(N)如下表
示:
公司业绩考核
M=100 分 M=90 分 M=80 分 M=0 分
得分(M)
公司层面可行
权比例(N)
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2025 年 对象共计 166 人,其中
个人绩效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结果,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施。激 15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和“D”四个等级, 而不满足行权条件,其
分别对应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余 151 名激励对象个人
考核结果 A B C D 绩效考核结果全部为
行权比例(P) 100% 80% 60% 0 “A”,对应的第一个
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
激励对象个人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N)×个人层面行权比例(P) 比例均为 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符合激励条件的 151 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行权所需的相关事
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
据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
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63 元/份调整为 10.35 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由 5.32 元/股调整为 5.04 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发表了
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由 10.35 元/份调整为 10.19 元/份。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由 10.19 元/份调整为 9.62 元/份。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获授的股票 第一个行权期 剩余在等待期的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可行权数量 股票期权数量
(份) (份) (份)
穆光远 董事 150,000 75,000 75,000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150 人)
合计(151 人) 18,750,000 9,375,000 9,375,0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10%。
(2)本次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起至 2027 年 7 月 25 日止。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
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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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
六、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由于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导致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以及
因公司或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原因导致行权期内部分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
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限内按规定行权,行权期限结束后,可行权但尚未全部或
部分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内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股票期权如果全部行权,公司
净资产将因此增加 90,187,500 元,其中:总股本增加 9,375,000 股,资本公积增加
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八、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激励
对象应自筹认购相应股票期权所需全部资金,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任
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不得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九、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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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规 定 , 需要选 择 适当的估 值模型对股 票期权 的公 允价值进 行计算。 公司选 择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
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
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行权模式的
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
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行
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