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6-038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爱我家”)2026
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6年8
月3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8 月 3 日(星期一)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8 月 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除现场表决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7 月 2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等参见公司 2026 年 7 月 1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暨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6-031 号)等相关公告。
提案 1-2 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
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第 2 项提案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以上提案的表决单独计票,并
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
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2)办理登记手
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
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
传真或电子邮件均以 2026 年 7 月 31 日 17:30 前收到为准。
—17:30。
联系人:杜琳、项恺迪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53918088
电子邮箱:000560@5i5j.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院 7 号楼 5 层董事会办公室
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中包含的提案类型: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
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
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我爱我家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08 月 03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
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累积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提案
委托人名称(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