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烨智能”)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6
年 7 月 2 日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和《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
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 日通过公司内部钉钉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 日至 2026 年 7
月 13 日,时限不少于 10 日。
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
件、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技术)骨干人员。
事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列入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