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67 证券简称:贝隆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4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及《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
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
下:
一、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
馈进行记录。
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身
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有
关信息。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