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
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50 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 50,000 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
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下同)披露的《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44)、
《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6-046)。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
告如下:
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 1,500,00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 0.3586%,
最高成交价格为 36.87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35.48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
币 54,255,822.3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