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音电子: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15 00: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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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29      证券简称:信音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0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司总股本的 3.58%。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份变动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0 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音电子”)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00,000股,并于2023年7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70,2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
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129,417,12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04%;无流
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40,782,87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96%。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概况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提示性公告》。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
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股份数量
为6,096,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3.58%,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6年7月17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
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 3 户,分别为 WinTime Investment Holding (HK) Co.,
Limited、苏州巧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州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
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东 FINELINK、MACROSTAR 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
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
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
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
铨、WINTIME 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
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
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
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没有做出其他关于股份限售的承
诺。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
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
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
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WinTime Investment
       Holding(HK)Co.,Limited
               合计                          6,096,000             6,096,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
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0,256,000    64.78    -6,096,000   104,160,000   61.20
 首发前限售股           110,256,000    64.78    -6,096,000   104,160,000   61.2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9,944,000     35.22    +6,096,000   66,040,000    38.80
三、总股本             170,200,000     100         0        170,200,000    1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
四舍五入所致。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
东承诺的内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部分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信音电子关于本次限售股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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