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了第起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公告
编号:2026-03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现将公司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13日)的前十
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比例
(股)
(%)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比例
(股)
(%)
野村东方国际证券-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野村东
方国际日出东方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占流通股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比例
(股)
(%)
野村东方国际证券-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野村东
方国际日出东方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