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14 21: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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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授予价格公告
 证券代码:301033    证券简称:迈普医学    公告编号:2026-057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司 2023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19.80 元/股调整至 19.10 元/
股;
计划”或“《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22.20 元/股调
整至 21.50 元/股。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现将 2023
年激励计划及 2024 年激励计划有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调整授予价格公告
  (一)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3 年激
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等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以内部张贴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公告。截至公
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 2023 年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或意见。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3)。
  (三)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迈普再
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 2023 年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 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
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了公
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
                                调整授予价格公告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四)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将 2023 年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0.80 元/股调整为 20.40 元/股,同意确定
                     向 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40
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 20.40 元/股。剩余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0.60
万股作废。
  (六)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
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调整授予价格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4)。
  (八)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 2023 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九)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暂缓归属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十)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 2023 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一)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7)。
  (十二)2026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调整授予价格公告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 2023 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
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4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7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以内部张贴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公告。截至公示期满,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2024年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或意见。2024年7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调整授予价格公告
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2024年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在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议案已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确定
以2024年7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46.10万股限制
性股票。
  (五)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认将 2024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2.80
元/股调整为 22.20 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4 年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
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确定以
制性股票。
  (六)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调整授予价格公告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 2024 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82)。
  (八)2026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4 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
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披露了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
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00 元
                                   调整授予价格公告
(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本方案公告之日,以公司总股本 67,049,620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 241,783 股回购股份后的 66,807,837 股股份
为基数,预计本次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 日。截至目前公司 2025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在 2023
年激励计划、2024 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
根据 2023 年激励计划、2024 年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
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派息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 2023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
P=19.80 元/股-0.70 元/股=19.10 元/股。调整后的 2024 年激励计划
                                   调整授予价格公告
授予价格为:P=22.20 元/股-0.70 元/股=21.50 元/股。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 2023 年激励计划、2024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以及《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3 年
激励计划》以及《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会
的授权,公司决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予以相应调整,2023 年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9.80 元/股调整为 19.10 元/股。2024 年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由 22.20 元/股调整为 21.50 元/股。上述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
调整的原因和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以及《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
就本次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调整授予价格公告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
调整的原因和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以及《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
就本次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事项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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