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33 证券简称:迈普医学 公告编号:2026-055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下同)0.16%;
股(调整后);
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审议通过了
《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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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
“本次激励计划”“2024 年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7.60 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6,606.2951 万股的 0.87%。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6.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
公司股本总额 6,606.2951 万股的 0.7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的 80.03%;预留 11.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
日公司股本总额 6,606.2951 万股的 0.1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 19.97%。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28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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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
不包括迈普医学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草
获授的第二类限制
姓名 职务 拟授出权益数 案公布日股本总
性股票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额比例
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28 人) 46.10 80.03% 0.70%
预留部分 11.50 19.97% 0.17%
合计 57.60 100.00% 0.87%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
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
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
月。
(2)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有获
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
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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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
计算在 60 日内。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
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
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
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
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
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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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
第三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40%
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
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
第三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40%
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
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5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5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而不能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
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
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4)禁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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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收益。
③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
《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22.80 元,即
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22.80 元的价格购买
公司股票。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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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
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
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
下表所示:
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对应考核年度(基于 2023 年)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首次授予以及在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23.00% 18.40%
公司 2024 年第三
季度报告披露前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61.00% 48.80%
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年 103.00% 82.40%
在公司 2024 年第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61.00% 48.80%
三季度报告披露
后预留授予的限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103.00% 82.40%
制性股票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X)
A≥Am X=10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发生资产收购行为的,扣除购入资产所产生的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
归属期内,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
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
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
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未能归属的部分权益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确定考核结果,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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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确定其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具体如下所示: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良好及以上 待改进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8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
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限制性股
票授予协议书》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的姓名及职务以内部张贴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公告。截至公示期满,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或意见。2024年7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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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44)。
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并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4
年7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46.10万股限制性股票。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
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认将 2024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2.80 元/
股调整为 22.20 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4 年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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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议案
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7 月 7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50 万股限制性股
票。
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82)。
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
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
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说明
(一)董事会就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
议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23 名激励对象办
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6,023 股。
(二)归属时间安排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对应的归
属比例为 30%。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7 月 16 日,因此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6 年 7 月 16 日至 2027
年 7 月 15 日。
(三)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情形: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归属条件。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情形:
适当人选;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归属条件。
人员情形的;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已离职,3 名激励对象在
在职的 23 名激励对象均
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
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出具的《审计报告》(华
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兴 审 字
率(%) [2026]25015080015 号),
对应考核年度(基于 2023 年)
目标值 触发值 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较
(Am) (An) 2023 年增长 59.76%,高
首次授予以 第一个 于触发值 48.80%。达到
及在公司 归属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三季度报告 归属期 标,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
披露前预留 比例为 97.96%。
第三个
授予的限制 2026 年 103.00% 82.40%
归属期
性股票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在公司 第一个
三季度报告
披露后预留 第二个
授予的限制 归属期
性股票
公司层面
业绩完
考核指标 归属比例
成度
(X)
A≥Am X=100%
An≤A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m 100%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公司发生资产收购行为的,扣除
购入资产所产生的营业收入。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
关制度实施,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确定考核结果,
本激励计划在职的 23 名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
激励对象中,21 名激励
比例,具体如下所示:
对象首次授予第二个归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良好及以上 待改进 不合格
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80% 0%
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均为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个人
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待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
改进”,个人层面归属比
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例为 80%。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以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执行。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相关归属事宜。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本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2.80 元/股调整为 22.20 元/股。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00 元,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本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2.20 元/股调整为 21.50 元/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
划不存在差异。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司总股本 0.16%
获授的第二类 本次可归属数量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占已获授限制性
性股票数量 (股)
量(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
(23 人)
注: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事项进行了核
查,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 2024 年
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3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归属事宜。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限制
性股票归属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
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及时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办理本次归属相关手续。
九、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激励计划本次可归属的激励
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限制性股
票归属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
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