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6-054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 年 6 月 16 日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7 月 10 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5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
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五)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2026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
二、公司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54,587,862 股扣除公司回
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4,997,043 股后的股本总额 2,149,590,819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5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和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
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该公式,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如下: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37.13-0.0349188≈37.10 元/份(注:四舍五入保留两
位小数)。
三、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
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
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
整原因、调整具体情况均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的授权日、授予
对象、授予条件均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
务及办理授予登记手续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议》;
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