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ST 春兴 公告编号:2026-07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
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
入累计计算范围。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
续十二个月累计新增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3,980.94万元,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 立案 涉案金额
原告 被告 案由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金寨春兴精工有
苏 州 苏优 模 具 买卖合
科技有限公司 同纠纷
称“金寨春兴”)
象 山 瑞翔 模 具 定作合
有限公司 同纠纷
敬 科 ( 深 圳 ) 机 春兴精工(芜湖
买卖合
同纠纷
公司 春兴精工
帅 翼 驰新 材 料 春兴精工、金寨 买卖合
集团有限公司 春兴 同纠纷
苏 州 苏优 模 具 定作合
科技有限公司 同纠纷
苏 州 波岩 金 属 定作合
制品有限公司 同纠纷
苏 州 宝特 模 具 承揽合
材料有限公司 同纠纷
合计 3,279.92
注:另有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元的诉讼案件共计25起,涉案金额共计
二、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近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2024 年 4 月 30 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2025
年 3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2024-032、2024-112、2025-018),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2024 年 4 月 2 日、2024 年 6 月 29 日、2024 年 11 月 2 日、2025
年 3 月 1 日、2026 年 1 月 30 日、2026 年 3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
(公告编号:2023-127、2024-019、
媒体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告》(公告编号:2025-054、2025-093),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2026 年 1 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2026-001、2026-060),于 2026 年 5 月 23 日、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2026-068)。其中部分案件于近日取得进展,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被告
序 立案 涉案金额
原告 被告 案由 进展情况
号 时间 (万元)
江苏汇联铝 买卖合
业有限公司 同纠纷
苏州亨瑞化
买卖合
同纠纷
公司
苏州亨瑞化
买卖合
同纠纷
公司
收原告《变更诉讼
昆山华讯万
买卖合 请求申请书》,涉
同纠纷 案金额调整为
有限公司
票据追
菱秀电子(苏 春兴精工、金
州)有限公司 寨春兴
纷
菱秀电子(苏 买卖合
州)有限公司 同纠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除上述诉讼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或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
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决诉讼、仲裁的累计金额已超过2025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的100%,且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仲裁中败
诉,则可能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或将会进一步加剧公司
资金压力;届时若公司或子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或将可能面临被司
法强制执行的风险,企业流动性风险也将随之上升。
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正在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应收账款催收、与相
关方协商解决方案、优化资产结构等措施,以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稳定性。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