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6-046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本次担保金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被担保人名称 保余额(不含本
额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次)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洛阳新星”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万元)
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
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
司与洛阳市金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的《授信额度合同》(编号:JHBL-HT-
保最高本金为人民币 3,00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为上
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陈学敏先生未收取任何保费,公司及子公司
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向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 5,0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及股东枝江市岩代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岩代投资”)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陈学敏先生
及岩代投资未收取任何保费,公司及子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材料(全
南)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洛阳新星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 18.00 亿
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松岩新能源向银行和融资租赁
公司等机构申请 5.00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松岩新能
源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
请 5.00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子公司松岩新能源为公司申请综合授
信 15.00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
使 用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6 年 4 月 30 日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 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控股子公司
持股情况
公司持股 84.47%,洛阳新星已回购洛阳工控新星创业投资合伙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的 15.53%股权,目前尚未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 肖爱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81MA44FR3TX1
成立时间 2017 年 10 月 11 日
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商城街道办事处(杜甫大道与招商大道交
注册地
叉口东南角 20 米)
注册资本 118,38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
金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
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金
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子
经营范围 专用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
推广服务;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年 3 月(未经审计)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8,103.82 281,137.3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80,499.74 174,698.00
资产净额 107,604.08 106,439.33
营业收入 76,084.56 293,385.25
净利润 851.97 -1,458.52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其他:上市公司
持股情况
股 东 陈 学 敏 持 股 17.46% ; 枝 江 市 岩 代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敏将其持有的枝江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深圳
嘉泰智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目前尚未完成股权转让工
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 陈学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18888515F
成立时间 1992 年 7 月 23 日
注册地 深圳市宝安区观光路公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星厂区 A 栋
注册资本 21,109.4299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
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机电装备研发、销售。许可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是:生产经营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及铝型材处理
剂(不含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物品);普通货运。机电装
备制造。
项目
年 1-3 月(未经审计)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7,352.13 239,066.9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75,153.23 65,843.74
资产净额 172,198.90 173,223.19
营业收入 6,990.05 28,686.90
净利润 -1,126.18 -6,382.55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不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1)主合同项下甲方对买方的全部债权,包括:保理融资款、
融资期间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际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以及甲
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
公告费、送达费、评估费、财产保全费、拍卖费、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差旅费、
鉴定费、通讯费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且该些费用不以约定的最高本金限额为限。
(2)对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为实现债权或担保债权所得的款项保证人同意
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l)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
金;4)利息;5)本金。
甲方可以选择任何时间向乙方主张权利。
(2)若甲方依据任一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其提前到期日即为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3)若甲方与买方约定任一合同分期履行债务的情形下,最后一期债务履
行日即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4)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
确定日时,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5)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时,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二)《保证合同》
有限公司
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
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
战略。洛阳新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其财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权。
洛阳新星及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稳定,且不存在逾期债务等较大的偿债风险,本次
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
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
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
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11,828.46 万元(不
含本次),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8.3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余额为 109,428.50 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6.8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