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6064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二、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议室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906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0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004,41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98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90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0 股。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0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004,4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985%。
中小股东系指除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律师、瞿巍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
决。
(二)本次股东会形成决议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75,731,4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3,157,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8.8474%;反对 618,940 股;弃权 228,10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汪明月律师、瞿巍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