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3
债券代码:110100 债券简称:龙建转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039元(含税)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7/20 - 2026/7/21 2026/7/21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 年 5 月 29 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13,696,046股为基
数 , 每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0.039 元 ( 含 税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7/20 - 2026/7/21 2026/7/21
四、分配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
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
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
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
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
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
东账户。
无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
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
题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9 元;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
的,本次分红派息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0.039 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
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
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
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
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
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将根据国家
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
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
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人民币 0.0351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
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
易所公司 A 股股票(
“沪股通”
),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
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 号)有关规定,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
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351 元。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缴
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039 元。
五、相关价格和比例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规定,在“龙建转
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
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
整,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1-82281430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