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绿能: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13 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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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524366.SZ               债券简称:25 吉电 K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券简称:25 吉电 K1
? 债券代码:524366.SZ
? 债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14 日
? 债券付息日:2026 年 07 月 15 日
? 计息期间:2025 年 07 月 15 日至 2026 年 07 月 14 日
   凡在 2026 年 07 月 14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
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 年 07 月 14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
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
于 2026 年 07 月 15 日支付自 2025 年 07 月 15 日至 2026 年 07
月 14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
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债券简称:25 吉电 K1
   (四)债券代码:524366.SZ
   (五)债券余额:人民币 10.00 亿元
   (六)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七)当期票面利率:1.77%
   (八)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九)选择权条款:无
   (十)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一)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5 年 07 月 15
日至 2028 年 07 月 14 日。
   (十三)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6 年 07 月 15 日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十四)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8 年 07 月 15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十五)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十六)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
债券票 面利率为 1.77% 。每 10 张“25 吉电 K1”面值人 民币
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按照国家有关机构实际政策执行。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一)债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14 日
  (二)债券除息日:2026 年 07 月 15 日
  (三)债券付息日:2026 年 07 月 15 日
  (四)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 07 月 15 日
  (五)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1.77%
  (六)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100 元/张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07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全部“25 吉电 K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次利息足额划付
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
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
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则后续付息兑付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
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税收事宜按照国家税务相关规定办理。
  七、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金星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联系电话:0431-81150865
  (二)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孚、张前程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 33 楼
  联系电话:021-3803197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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