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核查意见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对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含
预留)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授予价格由 33.95 元/股调整为 33.85 元
/股。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