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44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江山股份”)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118,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江农
转债”,代码“110102”)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1417 号文
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本次发行的《南通江山农
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T-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证监会令〔第 227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上证发〔2025〕4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 2 号——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上证函〔2021〕32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 4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备案(2025 年 3 月修订)》(上
证发〔2025〕42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
等环节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事项如下:
(11,850,000 张),按面值发行。
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证
券,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通过上交所交易
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配证券
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为 2026 年 7 月 14 日(T 日),所有原股
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
配售代码为“704389”,配售简称为“江农配债”。
比例为 0.002751 手/股。截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7 月 13 日(T-1 日),
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因此优先配售比例未发生变化。请原股东于股
权登记日收市后仔细核对其证券账户内“江农配债”的可配余额,作好相应资金安排。
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1,185,000
手。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
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份按每股配售2.751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
按1,000元/手转换成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2751手可转
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
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
为“江农配债” ,配售代码为“704389”。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
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的通知(2025年3月修订)》(上证发〔2025〕42号)的相关要求。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江农发债” ,
申购代码为“733389”。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10
张,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
购上限是 1,000 手(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申购时,
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
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
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
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
金交收日 2026 年 7 月 17 日前(含 T+3 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
证券账户。
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
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
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
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18,5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
为 118,500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
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
包销金额为 35,55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
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
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即可交易。投资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
条款》。自 2020 年 10 月 26 日起,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的,
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
(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证券公司不得接
受其申购或者买入委托,已持有相关可转债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转股、回售或
者卖出。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可转债发行
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申购、交易该发行人发行
的可转债,不适用前述要求。
露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募集
说明书》全文。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3日(T-1日)
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一)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3日(T-1日)收市后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的江山股份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751元面值可转
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
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2751手可转债。
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
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
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
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
获配江农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请
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江农配债”的可配余额。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430,650,000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1,185,000手。
(二)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股权登记日(T-1 日):2026 年 7 月 13 日。
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T 日):2026 年 7 月 14 日,在上交所交易系统的
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进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如遇
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所有原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4 日
(T 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04389”,配售简称为“江农配债”。
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原
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
获配江农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请
原股东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江农配债”的可配余额。
原股东持有的“江山股份”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
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手数,且必须依照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
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1)原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江农配债”的可配余额。
(2)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应
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3)原股东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
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
到原股东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原股
东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4)原股东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
办理委托手续。
(5)原股东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三)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原
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
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2026年7月14日(T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
即9:30-11:30,13:00-15:00,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
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
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网上申购代码为“733389”,申购简称为“江农发债”。参与本次网上定价
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手(10张,1,000元),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000手(1万张,100万元),
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投资者申购及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
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
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
参与江农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江农转债申购的,以该投
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
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
码”均相同。一经申报,不得撤单。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
申购。
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
知(2025年3月修订)》(上证发〔2025〕42号)的相关要求。
司在申购时间内进行申购委托。上交所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申购配号,每一有效申购
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
易网点。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上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
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发售结果。2026年7月15日(T+1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上交所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
点。
(http://www.sse.com.cn) 上刊登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公告摇号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
购数量并准备认购资金,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手(10张,1,000元)可转债。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
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
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
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
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
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
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
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18,5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
商)包销,包销基数为118,5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
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
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
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 998 号
联系人:宋金华
电话:0513-8355827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5 层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电 话:010-88085779、010-88085943
发行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