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78.85 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
“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后的主要内容如
下: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563.76 万股的 1.58%。
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共计 316 人。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第一个归属期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6
第二个归属期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
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调整后)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以公司 2023 年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相关的营业收入(27.09 亿元)为业绩
基数,对各考核年度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相关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考核;以
测序仪销量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孰高值确定公司层面
归属比例。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 2023 年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以 2023 年剔除关联方的基因测
不相关的营业收入(27.09 亿
序仪销量(532 台)为基数,
元)为基数,各年度与突发公
对应考 各年度剔除关联方的测序仪销
归属期 共卫生事件不相关的营业收入
核年度 量增长率(B)
增长率(A)
目标值 触发值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Am) (Bn)
第一个
归属期
第二个
归属期
公司在考核年度的业绩完成度情况,及其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不相关的营业收入增 Am>A≥An X=80%+(A-An)/(Am-An)*20%
长率(A)
A<An X=0
B≥Bm Y=100%
剔除关联方的测序仪
Bm>B≥Bn Y=80%+(B-Bn)/(Bm-Bn)*20%
销量增长率(B)
B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Z=MAX(X,Y)
(Z)
注 1:上述“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相关的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剔除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营业收入的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剔除关联方的基因测序仪销量包含公司
获得授权经销的单分子长读长基因测序仪产品。考核期内,若公司存在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股
权收购、重大子公司出售等特殊事项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而增加或减少营业收入的情形,
则从该年度起对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值及基数值进行同口径调整,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口径调整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注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触发值要求,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S”“A”“B”“C”“D”五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 S/A/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5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当年度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及以上,激励对象当年实际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Z)×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
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许怀斌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
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 年 6 月 2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前述事
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后本激
励计划剩余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限制性股票
数量
一次性授予 2024 年 7 月 2 日 26.15 元/股 655.5 万股 316 人 0 万股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进行归属。
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的原因: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3 名激励对象
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8.80 万
股作废失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要求,归属条件未成就,303 名激励对象(不含离职的激励对象)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的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 318.35 万股股票全部取消归
属,并作废失效。综上,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7.15
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
情况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
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253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手续,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8.85 万
股。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
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4 年 7 月 2 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6
年 7 月 2 日至 2027 年 7 月 1 日。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
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
告; 件。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选;
定为不适当人选;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足归属条件。
施;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
职期限要求。
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
对 以 2023 年与突发 以 2023 年剔除关 年 剔 除 关 联 方 的 测 序 仪 销 量 为 810
归
应 公共卫生事件不相 联方的基因测序仪 台,较2023年剔除关联方的基因测序
属
考 关的营业收入 销量(532 台)为 仪销量(532台)增长52%;因此,第
期
核 (27.09 亿元)为 基数,各年度剔除 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
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的情况说明
年 基数,各年度与突 关联方的测序仪销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度 发公共卫生事件不 量增长率(B)
相关的营业收入增
长率(A)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An) (Am) (Bn) (Bm)
第
二
个 2025
归 年
属
期
公司在考核年度的业绩完成度情况,及其对应
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业绩完
考核指标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成度
与突发公共 A≥Am X=100%
卫生事件不
Am>
相关的营业 X=80%+(A-An)/(Am-An)*20%
A≥An
收入增长率
(A) A<An X=0
B≥Bm Y=100%
剔除关联方
的测序仪销 Bm>
Y=80%+(B-Bn)/(Bm-Bn)*20%
量增长率 B≥Bn
(B)
B
公司层面归
属比例 Z=MAX(X,Y)
(Z)
注 1:上述“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相关的营业收入”以
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剔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营
业收入的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剔除关联方的基因测序仪
销量包含公司获得授权经销的单分子长读长基因测序仪产
品。考核期内,若公司存在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股权收
购、重大子公司出售等特殊事项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
更而增加或减少营业收入的情形,则从该年度起对营业收
入考核目标值及基数值进行同口径调整,上述业绩考核指
标的口径调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注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
和实质承诺。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
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的情况说明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
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
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
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五 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中,除离职和放
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 弃归属的激励对象外,251名激励对
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 象 2025 年 个 人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为
量: “ S/A/B ” , 个 人 层 面 归 属 比 例 为
评价结果 S/A/B C D
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Y)
对象共253名。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当年度达到业绩考核触
发值及以上,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
面归属比例(Z)×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因《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有 40 名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0.25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因 2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未达到“S/A/B”,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0.75 万股限制性股
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因 10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 8.5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综上所述,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共计 253 名激励对象
达到归属条件,可归属 278.85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万股。
三、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 年 7 月 2 日
(二)归属数量:278.85 万股
(三)归属人数:253 人
(四)授予价格:26.15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限 本次可归属 本次可归属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数量(万 数量占授予
号
量(万股) 股) 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香港
总经理、核心技
术人员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业务骨干人员(249 人) 540.70 269.60 49.86%
合计 559.20 278.85 49.87%
注:1、上述激励对象人数已剔除离职和自愿放弃全部获授份额的人员,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据已剔除不符合归属条件对应的作废数量;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
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
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
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
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以下简称“《监管指南》”)《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四)公司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进
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