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益智造: 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10 19:08:1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78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财务报告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两地上市,分别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披露
相关财务资料。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第 4.11(c)条及第 19A.31(4)条,在中国内地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
公司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以下简称“中国发行人”)可采用中国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而已在香港联交所作为主要上市的中国发行人的年度
账目可由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国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前提是中国发行人已采用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年度财务报表。按照相互认可协议,一家获中国财政部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中国执业会计师
事务所,其已获认可适宜担任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注册成立公司的核数师或申
报会计师,并且是香港法例第 588 章《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第 20ZT 条所述
之认可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具有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涵义)。
  鉴于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基本趋
同,公司拟自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
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
  二、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
业绩或财务状况均不会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三、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请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香港)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专项
审计机构。鉴于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完成在香港联交所主板的挂牌上市,
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工作内容已全部完成,其聘任期相应结束。
  鉴于公司将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且公司未来拟聘请已
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认可并有资格为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
人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因此,公司将不
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有利于提升信息披露效率,且不会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一致同意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告,并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领益智造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