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资料和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审查事项如下: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公司提前向控股股东偿还委托贷款并续贷的事项是基于自愿的
原则下,经双方协商后进行的,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能
够有效改善融资结构,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占山、荆杰泰、孙高飞、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