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26-032
债券代码:123173 债券简称:恒锋转债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 月 9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室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
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80 人,代表股份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6 人,所持股份 51,505,52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88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74 人,所持股份 490,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75人,所持股
份49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7%。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705,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0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293%;反对1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113%;弃权4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594%。
持有“恒锋转债”的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67,700股不
计入上述计票总数。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蒋慧律师、刘昭怡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
》
和《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
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四、 备查文件
书。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