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微: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09 19: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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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6-058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回购的股
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三年)内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划,公司将注销已回购股份共计 6,396,000 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
司股本总数及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股本总数将减少 6,396,000 股,注册资
本亦将相应减少 6,396,000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
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
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6 年 7 月 10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00-11:00,
   (二)申报地点暨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 号致真大厦 B 座 16 层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丁芝永
   电话:010-56757310
   邮编:100191
  邮箱:zhengquan@gosinoic.com
  (三)申报所需材料
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四)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通过
邮寄或电子邮件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建议提交材料后致电公司确认。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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