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ST 春兴 公告编号:2026-07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全资
孙公司放弃其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四川蓝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蓝泾新能”)拟以13,333.34万元认购金寨春兴镁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金寨镁业”)新增注册资本的3,333.3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2025-101)。
持有安徽春兴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轻合金”)100%股权,鉴
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为便于管理,2026年1月安徽轻合金将其持有的金寨镁业
孙公司之间股权的划转,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情况,敦促蓝泾新能履行增资义务。截至目前,蓝泾新能尚未根据《增资协议》
履行对金寨镁业的增资义务,金寨春兴仍持有金寨镁业100%股权。
近日,金寨镁业收到蓝泾新能的《告知函》,其取消本次对金寨镁业13,333.34
万元增资事宜、蓝泾新能不再履行金寨镁业本次增资缴款相关义务。鉴于蓝泾新
能因自身原因已无法履行金寨镁业增资相关约定,各方同意签署《增资协议之终
止协议》,终止金寨镁业本次增资事宜。本次增资协议终止不涉及公司资金退还
及额外费用支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金寨镁业尚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为降低公司运营管理成本、
提高经营效率,同意注销金寨镁业,金寨镁业原拟发展的镁合金汽车零部件业务
将由金寨春兴继续择机开拓。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资事项暨注销金寨镁业的议案》。
二、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
各方签署金寨镁业《增资协议》后,我方已按《增资协议》的约定,履行了
金寨镁业5,00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但蓝泾新能未能按《增资协议》的约
定支付13,333.34万元增资款。公司保持与蓝泾新能的沟通,敦促其履行《增资协
议》的约定,足额、及时完成增资款项的支付义务。
近日,金寨镁业收到蓝泾新能的《告知函》:“贵司与我司前期友好协商一
致,约定由四川蓝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向贵司增资人民币13333.34万元。现因我
司外部融资受阻、内部资金统筹调配受限,短期内无法足额筹措本次增资款项,
已不具备继续履行本次增资的条件。经我司内部正式研究决议,现正式函告:取
消本次对贵司13333.34万元增资事宜,双方此前达成的本次增资相关约定即刻终
止,我司不再履行本次增资缴款相关义务。望贵司知悉谅解,自行调整后续融资
及经营规划。”
基于蓝泾新能目前的实际情况,鉴于其已无法履行《增资协议》中的出资义
务,各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并签署《增资协议之终止协议》。
本次终止金寨镁业增资事项,不涉及公司资金的返还及额外支出,不会对公司造
成不利影响。《增资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具体内容:
甲方(投资方):四川蓝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标的方):金寨春兴镁业有限公司
丙方(原股东):安徽春兴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丁方(现股东):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鉴于:
方向乙方增资人民币 13,333.34 万元,获得增资后乙方 40%的股权(以下简称“原
协议”)。
方的唯一股东,并已概括承继丙方在原协议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与义务。
金受限为由,通知终止原协议项下的增资事项。
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终止
各方一致确认,原协议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正式终止。
各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原协议并未实际履行。
第二条 责任豁免与确认
原协议终止后,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四方互不追究对方在原协议项下的
任何违约责任。
甲方与乙方特别确认,丙方作为原协议的签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其
在原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均已了结或被豁免,甲方与乙方承诺不再就原协议向丙
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追究任何责任。
丁方作为乙方的现股东及原协议权利义务的承继方,确认其知悉并同意本次
原协议的终止事宜。
第三条 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注销金寨镁业事项
截至目前,金寨镁业尚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业务,鉴于金寨镁业增资事项的
终止,为降低公司运营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拟注销金寨镁业。具体情况如
下:
东、马鬃岭路以北交叉路口(春兴通讯科技产业园1号楼)
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
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
件批发;金属结构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
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金银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
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单位: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50,009,355.21 50,013,668.06
总负债 10,000.00 40,118.87
净资产 49,999,355.21 49,973,549.19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5 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644.79 -25,521.67
净利润 -644.79 -25,806.02
注:截至2026年5月31日,金寨镁业累计亏损约2.6万元,主要系印花税支出。
择机开拓,不会对公司现有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金寨镁业尚未开展生产运营,其主要资产包括:已购设备账面原
值为3,670.21万元、已购存货账面原值为489.78万元(前述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原
值一致),鉴于后续将由金寨春兴继续择机开拓相关业务,金寨镁业的前述资产
将按账面价值转让给金寨春兴;另,金寨镁业向上海纬武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系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购买了系统软件(包括OA、SAP、PLM等),账面原值为
年度新成立的全资孙公司徐州春之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前述举措不会对公司的
资产产生不利影响。
项。本次注销后,金寨镁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本次终止增资协议及注销金寨镁业事项,系结合外部合作变化及公司目前的
实际情况所做的优化调整,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持
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具体说明如下:
本次增资终止系交易对方蓝泾新能自身资金筹措困难所致,截至目前,金寨
镁业未实际收到增资款项,无需退还资金,亦不产生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额外
费用支出,不存在资金损失情形。同时,金寨镁业自设立以来尚未开展实际生产
经营业务,无对外负债、对外担保及重大未了结债权债务。金寨镁业的主要资产
按账面价值划转至公司之全资子/孙公司,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结构造
成不利影响。
金寨镁业原计划开拓的镁合金汽车零部件业务,后续将由金寨春兴择机推进
拓展。本次增资事项终止及金寨镁业注销,不会变更公司镁合金汽车零部件业务
整体发展规划,亦不会对公司汽车零部件板块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有助于公
司压缩运营成本、提升整体管理运营效率。
本次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资源整合优化,未变更公司主营业务及
中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